Tuesday, December 22, 2009

颠覆讣告

讣告一定要是“高山仰止”,“古德可风”,“天妒英才”等等的假惺惺吗?难道不能是白话的“死的好”,或成语“遗臭万年”,“罪有应得”,或者是含蓄一点的“造福人间”吗?

2007年,当马来西亚赌王林梧桐逝世,媒体一片哀悼,全是惋惜之词。已经接近90岁的人了,死亡是很自然的事,大家理应节哀顺便。再想想赌为万恶之首,赌王死了,大家不是额手称庆吗,何来惋惜?当时在报上只看到一个赖昭光发表了属于人话的评论,其他的商贾和政治人物,都是肉麻到让人发毛的假话。

我上回写了一篇“厚道论”抨击假厚道,保持咸默间接包庇罪恶的滥好人。其实,假厚道的延续就是原谅死人。那些生前不管危害人间或坏事做尽的人,大家会说死后一了百了,就算不发溢美之词,也不恶言相向。

人须宽容为怀,对于个人恩怨,那的确要放开,别放在心上。但是对于十恶不赦之徒(这里不指杀人越货的罪犯,因为已经有法律给予制裁,而是法律收拾不了的大人物),独裁的暴君,收刮民膏的贪官,以及无良的富商,这些社会有“民望”,可以出自传美化自己的大人物,代表人民喉舌的媒体,不能在他们死后给予更中肯的评论?如果说盖棺定论,这种化了浓妆的偏颇定论对后代的影响来说是危险的。

对于亲戚朋友商业伙伴的讣告,不管死者有多少不是,当然需要客套美言一番,那无可厚非。但是普通人民,公民组织或社会团体,对于一些生前大家公干谴责的贪官、破坏民主、新闻自由等的大人物,为什么大家不在他们死后继续发表一些不厚道的文告?或者花钱刊登一些“死的好”之类的讣告?反而在媒体访问时虚伪的说一些“虽然他怎样怎样,但是还是有某些某些的贡献”等的说话。

传统媒体大概不敢作出这样的突破,我倒希望网络媒体可以带头,在罪该万死的大人物死后,访问一些敢说出心中话的人,以及鼓励一些公民组织或个人刊登一些“中肯”的讣告来平衡社会的虚假。

我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,心中都有一分“该死”的大人物名单,我不愿意这分名单一直收在心里,希望本文抛砖引玉,让更多的人在“罪恶”的领袖死后联络媒体,联合刊登“遗臭万年”的讣告,让媒体大发讣告(不限亲友)之财,纠正被歪曲的历史。

害死岳飞的秦侩可以遗臭万年,比秦侩坏上百倍的现代秦侩也不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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